罗孚(大连)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始终致力于汽车养护用品行业,总部成立于1975年美国印第安那州,是一家专业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化工添加剂产品的企业。公司致力于探索各军事、化工、航天、航海、重型工业、汽车工业等行业的物理、化学、纳米等尖端高科技研究领域,尤其在航空、汽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,是全球研发安全、高效、节能、环保、新型的主导者。
总部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、研究发展中心和制造工厂,拥有的销售、研发以及分销网点行销全球五大洲。2005年,在中国注册建立代表机构,在汽车等多种行业开展对华业务。我们的全球影响力和客户服务能力获得了行业的广泛认可。高瞻汽车行业发展,以快速适应变化的能力和对科学永无止境的开发探索精神,研发独特的汽车添加剂产品,使公司的经营规模、市场份额及综合竞争能力有了飞跃性的发展,为同行所瞩目。

ROVER(罗孚)汽车养护用品 加盟体制
作为罗孚汽车养护品牌的中国总运营商,ROVER(罗孚)公司把经销商当作*亲密的合作伙伴,在'公正、公平、互惠、互利'的原则下,为之提供的不仅有*具发展前景的产品,*适合的市场工具,*完善的市场解决方案,优惠的加盟政策更有丰厚的销售奖励。有关授权经销的管理办法和销售政策。
(一)管理机构
罗孚(中国)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为经销商体系的发展和管理机构。
(二)经销商体系
1、总经销:公司只授权一家经销商在双方认定的范围内*经销ROVER(罗孚)汽车养护产品,并负责当地市场的开发、拓展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。公司在认定范围内将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进行销售业务。

2、区域经销(地级):是指在地级城市,授权一家经销商*经销ROVER(罗孚)汽车养护产品,并负责当地市场的开发、拓展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。公司在认定范围内将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进行销售业务,授权期限为一年。
(三)经销商资格认定
经销商资格和级别的认定主要依据经销商的经销区域、经营资质和能够承担的销售任务而定。
资质包括经营范围、营销策划和公关能力,资产与人员状况及社会信誉等方面因素,概括说明如下:
1、热爱汽车服务事业,合法经营,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。
2、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法人及自然人。
3、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公共关系,并完成首批进货量及销售任务。
4、良好的经营信誉,稳定的销售网络,长远的合作基础。
(四)分销机构
各级经销商有权在所辖区域内发展分销机构,且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合同文本及价格体系执行,所签订经销合同必须经管理机构认可,方可签订,且在10日内将分销机构的合同及相关手续报公司备案。以便统一管理,避免搅乱市场秩序,经销商对分销机构的经济活动负连带责任。
(五)经销商资格的撤消与失效
1、未完成销售任务。
2、进行非法经营或经销商不能正式运营。
3、跨区域进行销售。
4、进行不正当的竞争,随意制定公司产品的价格体系。
(六)经销期限及延期
1、首次签订总经销、区域经销合同期限为1年;
2、经考核合格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延续。

(七)本办法中没有涉及的内容,在实施细则和合同中阐述。
(八)其他责任事项
各级经销商要树立整体团队形象,确保安全体系的有序运行,在合同期内,实行安全责任制,对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
罗孚(大连)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是ROVER“罗孚”汽车养护品牌的中国营运中心,公司专注致力于汽车深化保养用品、汽车节能专用清洗设备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,全方位式服务满足了汽车保养行业的更多需求供应。公司始终坚持以”卓越的品质功效“为首任,以”节能减排、低碳环保“为终身目标,旗下产品均能有效地修复汽车的各种问题,且安全无害,使用方便,是汽车4S店及爱车族的长期合作伙伴及信赖选择。